央行扩大柜台债券投资品种 强化投资者适当性管理
2024年03月01日 14:07
来源: 中国经营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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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央行进一步疏通储蓄向投资转化的多元化渠道。

  2024年2月29日,央行发布《关于银行间债券市场柜台业务有关事项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自2024年5月1日施行。

  一位阳光私募市场部工作人员对《中国经营报》记者坦言:“对投资者适当性管理的强化非常重要,近几年来固定收益的产品规模越来越大,在产品零售环节一定要做好风险意识的普及。《通知》中明确表示,柜台业务开办机构应当制定柜台业务规则,建立合理的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制度,向投资者提供与其风险承受能力相匹配的债券品种与交易品种。”

  根据央行发布的2024年1月份金融市场运行情况显示,截至1月末,债券市场托管余额为159.3万亿元。其中,商业银行柜台债券托管余额635.5亿元。1月份,商业银行柜台市场债券成交8.7万笔,成交金额309.3亿元。

  明确柜台业务品种和交易方式

  2002年是我国柜台债券业务发展的元年,当年2月实施的《商业银行柜台记账式国债交易管理办法》标志着我国柜台债券交易的开端,经央行认可的商业银行可申请柜台业务开办机构资格,在其柜台销售记账式国债。柜台债券成为拓宽居民投资渠道的重要机制安排和我国多层次债券市场的重要组成部分。

  需要注意的是,相较于2016年发布的《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柜台业务管理办法》,《通知》进一步明确了柜台业务品种和交易方式。

  《通知》提出,投资者可通过柜台业务开办机构投资国债、地方政府债券、金融债券、公司信用类债券等银行间债券市场债券品种,投资者适当性应当符合《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柜台业务管理办法》的规定。已在银行间债券市场交易流通的各类债券品种通过柜台投资交易,不需要经发行人认可。

  同时,《通知》优化了对投资者开户的管理规则。已在银行间债券市场开立账户的投资者,可在柜台业务开办机构开立债券账户。另外,《通知》明确了境外投资者可通过柜台渠道投资。获准进入银行间债券市场的境外投资者,可通过柜台业务开办机构和境内托管银行开立债券账户。

  央行有关负责人透露,目前全国有30家商业银行开办了柜台债券业务,投资者可通过柜台业务开办机构的营业网点或电子渠道申请开立柜台债券账户,柜台业务开办机构提供债券报价交易、登记托管、结算清算和债券查询等服务。柜台业务开办机构为个人和企业提供柜台债券业务服务的,主要以国债、地方政府债和政策性金融债为主。

  拓宽居民投资渠道

  柜台债券业务是银行间债券市场向零售金融和普惠金融的延伸。与集中统一的金融基础设施相比,柜台开办机构可为各类投资者提供债券托管、做市、担保品管理、清算结算一体化等各种灵活多元的综合性服务,提升市场活跃性,促进市场分层。

  前述央行有关负责人指出,柜台债券业务对促进债券市场高质量发展有积极意义。目前,我国居民直接持有的政府债券规模较小,与成熟债券市场相比,还有很大提升空间。通过柜台渠道投资债券市场,可以将储蓄高效转化为债券投资,增加居民财产性收入。

  前述阳光私募市场部工作人员认为,我国柜台债券业务发展潜力较大、发展空间较广,通过吸引个人投资者以及中小金融机构等合格投资者,可以改善目前以大中型机构为主的投资者结构,更好满足多元化、个性化的资产配置需求。

  前述央行有关负责人表示,柜台业务开办机构应当做好四个方面工作:一是建立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制度,了解投资者风险识别及承受能力,向具备相应能力的投资者提供适当债券品种的销售和交易服务。二是充分揭示产品或者服务的风险,不得诱导投资者投资与其风险承受能力不相适应的债券品种和交易品种。三是加强柜台业务内控管理和系统建设,严格规范柜台债券交易流转、托管结算、信息安全等相关操作流程。四是明确与投资者之间的风险权责关系,完善纠纷处理机制。

  前述阳光私募市场部工作人员对记者坦言:“让投资者充分认识金融产品的风险非常重要,曾经也接触过维权的老年人投资者,太无奈了。让投资者购买自己风险承受能力之内的金融产品,就能减少这类纠纷的发生。”

(文章来源:中国经营网)

文章来源:中国经营网 责任编辑:10
原标题:央行扩大柜台债券投资品种 强化投资者适当性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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