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3年内对境外机构投资境内债券市场利息收入免征所得税和增值税
2018年11月22日 15:47
来源:财政部网站
东方财富APP
Scan me!

方便,快捷

手机查看财经快讯

专业,丰富

一手掌握市场脉搏

手机上阅读文章
Scan me!

提示:

微信扫一扫

分享到您的

朋友圈

  在东方财富看资讯行情,选东方财富证券一站式开户交易>>

  关于境外机构投资境内债券市场企业所得税 增值税政策的通知

  财税〔2018〕108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国家税务总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税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政局:

  为进一步推动债券市场对外开放,现将有关税收政策通知如下:

  自2018年11月7日起至2021年11月6日止,对境外机构投资境内债券市场取得的债券利息收入暂免征收企业所得税和增值税。

  上述暂免征收企业所得税的范围不包括境外机构在境内设立的机构、场所取得的与该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债券利息。

  财政部 税务总局

  2018年11月7日

  分析解读>>

  引进外资出重磅!境外机构投资境内债券一律免税 要注意的是19个月来境外机构对中国国债首现减持

  债牛再添一把火!财政部放大招:境外机构投资国内债券利息收入 这两税3年免了!

(文章来源:财政部网站)

文章来源:财政部网站责任编辑:DF075
原标题:关于境外机构投资境内债券市场企业所得税? 增值税政策的通知
郑重声明:东方财富发布此内容旨在传播更多信息,与本站立场无关,不构成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举报
分享到微信朋友圈
Scan me!

打开微信,

点击底部的“发现”

使用“扫一扫”

即可将网页分享至朋友圈

扫描二维码关注

东方财富官网微信

热点推荐
创新药持续火爆!研发投入20强来了
东方财富研究中心
23 人评论 2025-05-30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
搜索
复制